近日,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一家民营医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万元、罚款167.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 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被处罚的温州医院(普通合伙)的主要违法事实为对外出租、承包医疗科室。新闻了解到,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明确,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、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、承包医疗科室。如有违反,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。


  文章来源: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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